林农经营经济林的重要目标是提高经济收益,其增收路径主要依托生产要素投入增加与农业生产效率提升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联结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纽带,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人力资本投入、助力林农增收,更是推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山西农村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山西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8 044万kW,配备大中型拖拉机135 391台、小型拖拉机257 751台、联合收割机11 906台。实践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为农业生产提供部分或全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可有效弥补农业内部资源的不足,搭建知识资本、人力资本、技术资本与小农户的对接桥梁,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土地“不愿种”“种不好”的现实难题
[2]。农业社会化服务嵌入农业生产经营环节,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学者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了深入研究,钟真等
[3]指出,农业社会化服务可通过赋能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陈义媛
[4]强调,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充分发挥村集体组织效能,破除农业发展的外部约束,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李焕
[5]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促进现代农业技术的创新与推广应用。陈江华等
[6]基于水田经营规模与地形条件的实证分析,发现家庭资源禀赋显著影响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行为。罗命忠等
[7]采用二元Logitic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风险偏好对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契约选择决策及契约形式的影响,结果显示风险偏好对农机社会化服务契约选择具有显著负向效应。
基于此,本文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经验,从林农的角度出发,基于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探究林农社会化服务参与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广大经济林种植户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