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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学

歙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现状及对策分析

  • 汪则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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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歙县林业局,安徽歙县 245200

汪则纯(1968—),男,安徽歙县人,高级工程师,从事林业生态修复和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Copy editor: 吴思文

收稿日期: 2025-04-09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7-31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deepening the new round of forest chief system reform in Shexian County

  • WANG Ze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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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exian County Forestry Bureau, Shexian 245200, China

Received date: 2025-04-09

  Online published: 2025-07-31

摘要

本文分析了安徽歙县林长制改革现状,并针对其改革中有待提升的环节提出具体策略。研究区构建了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全面建立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林长工作体系,加强林长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林长信息和责任区域;系统实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围绕“护绿”“管绿”“用绿”“活绿”4个维度,全面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推行“林长制+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大力营造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产业。林长制改革部分存在职责意识有待加强、工作制度有待落实、宣传力度有待加大、体制机制有待创新等短板。基于此,提出适时组织乡级林长开展工作培训,增强林长职责意识;全面落实林长责任区制度,各级林长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关注度;创新基于多主体协同的林长制路径等策略。本文为相关地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提供参考。

本文引用格式

汪则纯 . 歙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现状及对策分析[J]. 安徽农学通报, 2025 , 31(14) : 99 -102 . DOI: 10.16377/j.cnki.issn1007-7731.2025.14.022

Abstract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forest chief system reform in Shexian County, Anhui Province was analyzed, and specific strategies for the aspects that need improvement in its reform were proposed. The research area has established an efficient forestry management system, comprehensively setting up a three-level forest chief work system covering the county, township and village levels, strengthening the dynamic management of forest chiefs, and timely updating the information and responsibility areas of forest chiefs. The system implements a target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orest resources, focusing on four dimensions: “protecting greenery”, “managing greenery”, “utilizing greenery”, and “activating greenery”, to comprehensively enhance the level of ecological governance. Promote business models such as “forest chief system + company + cooperative + base + farmers”, vigorously cultivate characteristic economic forests, and develop forest undergrowth economy and forest tourism industry. The reform of the forest chief system has some shortcomings, such as the need to enhanc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 working systems, increase publicity efforts, and innovat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Based on this, it is proposed to organize work training for township-level forest chiefs in a timely manner to enhance their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fully implement the forest chief responsibility zone system, and forest chiefs at all levels earnestly fulfill their responsibilities. Strengthen the publicity of the forest chief system work and raise public attention to forestry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innovate the path of the forest chief system based on multi-subject collaborationand other strategies. This article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the relevant regions to deepen the new round of forest chief system reform.

林长制改革是为加强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而推行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协调联动,构建全域覆盖的林业生态保护长效机制[1]。目前,部分地区存在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性有待提高,生态产品短缺等影响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为加大林草生态建设、优化森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发展绿色经济,需构建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体系。2017年以来,安徽省探索林长制改革,建立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2]。林长制改革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
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安徽歙县积极借鉴推广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袁绪玲[3]研究表明,安徽宿州林长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力,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锚定“高质量”“高颜值”“高品质”“高价值”四大目标,各级林长同频联动,强化责任落实,聚焦资源保护,坚持生态优先,提升林长履职效能。齐婷[4]研究表明,安徽宣城坚持以林长制改革为主线,夯实绿色基础,强化绿色保护,壮大绿色产业,拓展绿色价值,不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水平,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分析了安徽歙县林长制改革现状,并针对其职责意识有待增强、工作制度有待落实、宣传力度有待加大、体制机制有待创新等问题,提出加强培训、落实制度、创新机制、加大宣传和规范平台等策略,为各地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供参考。

1 歙县林长制改革现状

1.1 体系建设方面

为全方位推进林业治理工作,研究区构建严密且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全面建立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林长工作体系。设立责任网格,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智慧林业信息平台和日常监管平台,实现林业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5]。按林长责任区分别配备林长、林业技术人员、森林公安干警,分责任区制定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等目标,确保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落到实处。在林区视野开阔地段安装林长制公示牌,以实现每个责任区域的林长制目标和林长责任全覆盖。创建“一长五岗”,在林长制公示牌上明确责任监督岗、森林卫士岗、技术服务岗、防火值班岗和野生动物救护岗的工作职责,制定乡级林长年终履职述职制度和乡(镇)村两级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制度,完善林长履职考核和公示方案,实行林长考核奖励制度,确保林长制推深做实。
采用动态管理模型每季度更新林长信息和责任区数据。谭云鹤[6]研究认为,林长巡林需把握时间节点,在森林资源问题突出区域适当增加巡林频次。

1.2 生态建设方面

根据县情,因地制宜实施国土绿化工程项目,抓好“增绿”工程。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围绕“护绿”“管绿”“用绿”“活绿”4个维度,全面提升生态治理水平。聚焦“护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实现生态效益的稳步提升[7];聚焦“管绿”,加强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以及涉林案件综合执法等工作,有效降低火灾、病虫害等风险,保障森林资源安全[8];聚焦“用绿”,以发展特色经济林和创建林下经济基地为重点,充分挖掘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聚焦“活绿”,积极开展林权流转、银企合作、“林长制+”试点示范等工作,创新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机制[9]。郝影[10]研究表明,全面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创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模式,有助于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基于“护绿”“管绿”“用绿”“活绿”4个维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抓好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高质量推进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11]
研究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四级包保工作机制,完善森林防火、信息、预防和扑救四大体系,基本实现了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管控力度,加强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工作任务。

1.3 产业结构方面

自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油茶和山核桃基地、退耕还林、森林长廊、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项目的实施建设,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农林产品的销售拓展了市场空间,推动了森林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进而优化了地方收入结构,林业产业多样性明显增加。探索开展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油茶产业示范园、卖花渔村徽派盆景示范区,开发林业碳汇产品等创新工作,打造绿色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了林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研究区推行“林长制+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大力营造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产业,如卖花渔村徽州盆景产业的发展带动乡村旅游和盆景销售;林场提供了一些公益性岗位,提高了当地林农收入。

2 林长制改革推进有待提升的环节

2.1 职责意识

当前,林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林长对自身的责任区范围界定模糊,对其工作职责认知不清,主动履行职责的意识淡化。部分乡级林长对于总林长令、工作提示单等文件未能认真执行到位,影响了林长制整体工作成效的进一步提升。

2.2 工作制度

林长巡看、林长履职公示公开和林长制考核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行。一是部分乡村林长未能按照制度要求频次进行专项巡看,履职公开公示工作有待落实;二是暂未充分发挥林长的统筹落实作用,如部分乡镇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进度不及时、质量不高,林区野外火情频发等。

2.3 宣传力度

虽然建立了林长制信息公开和林长履职公示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林长制工作的宣传仅限于林长队伍,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表现在林长公示牌未能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如基层群众对林长制的知晓度不高,对林长制信息掌握不多和参与不深入。

2.4 体制机制

尽管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但目前部分制度仍主要聚焦林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层面,尚未切实构建起一套针对具体林长个人履职成效的科学评价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林长制激励制度、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补充,以确保各项林业工作任务取得实际成效。

2.5 服务平台作用

根据林长制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创新性地设立了“一长五岗”,明确了卫士岗、技术岗和护林岗的具体人员。在林业工作体系中,岗位职能的履行情况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卫士岗原由森林公安民警承担,然而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导致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受到影响。岗位由林业技术人员担任,但受林业产业效益的制约,需求呈现明显差异。规模化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业产业出于提升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的考虑,对林业生产经营技术服务较为重视;而部分林农由于林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收益相对较低,对林业技术的需求不高。护林岗由乡镇生态护林员担任,少数生态护林员对护林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暂不能完全胜任护林巡林工作,影响了护林工作的成效。

3 林长制改革对策

3.1 增强林长职责意识

柴占国等[12]研究认为,构建林长制长效培训机制,以实现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适时组织乡级林长开展工作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级林长和聘用的护林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培训村级林长主体责任、护林员林业政策法规和巡山护林业务知识,增强村级林长和护林员的履职意识。

3.2 优化林长制制度

张霞[13]研究认为,协调推进林长巡林解决问题、林长联系强化落实等措施,全面实施“林长+”创新试点,协调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有关问题,进一步促进各级林长精准履职尽责。系统实施林长责任区制度,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切实履行林长责任,全面了解各自责任区内的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研究制订保护发展目标和规划方案,充分发挥责任区“一长五岗”在森林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中的作用,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源头治理和各要素综合配套,为依法“护绿”“管绿”、科学“增绿”提质、高效“用绿”和深化改革“活绿”作出示范[14]

3.3 加强林长制宣传

唐小平等[15]研究认为,群众参与是林长制的本质特征,可通过建立生态志愿者制度,吸纳当地群众担任生态管护岗位,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林长制管理体系中。集中推广、宣传林长制改革成效和典型案例,宣传林长制暨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林长+小林长”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对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激发公众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关注。

3.4 创新基于多主体协同的林长制路径

雷嘉珮等[16]研究认为,积极探索林长督办、智慧巡林、示范创建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落实落细。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林长负责制、责任清单制、考核评价制、离任审计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机制,实现林长制的目标精确化、措施精细化、监管精准化。将林长制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和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县级林长会议的指挥作用。

3.5 规范林长制平台

李燕梅等[17]研究认为,充分利用林长制平台,探索推行“林长+”体制机制,推动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林业产业发展质量提升以及生态建设水平提高,实现林业生态价值有效转化。通过及时更新“一林一档”信息资料、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落实林业科技服务队伍、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优化生态护林员管护制度,完善林长制信息平台,实现发展目标明确、科技服务及时、执法管理到位、平台维护全面、巡林管护到位的保障作用。

4 结语

近年来,通过持续的探索与实践,研究区在林业治理领域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是解决林业发展诸多问题的有效途径。创新林业管理和工作机制是核心驱动力,为林业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全面落实林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是改革取得实效的基础保障,有助于推动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协同共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遵循“全域覆盖、网格管理、做实下沉、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着力健全责任、经营和保障三大体系;聚焦林长制改革工作任务,围绕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生态富民三大工程,精准发力,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提升。通过推深做实林长制,充分发挥其在林业治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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