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2—2010年。由
表2可知,2002—2010年林业经济研究的关键词有林权改革、主成分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等,说明该时期林业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成为当时研究的热点话题。该时期林业经济领域的研究从林业体制改革入手,探究林业资源、林业经济、林业体制三者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
[16]。杨家伟
[17]在分析了云南省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清晰的产权关系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础。黄建兴
[18]分析了以“明晰所有权、活化经营权、规范流转权、保证收益权”为核心,根据坚持平等、公平、公正、多数参与的原则而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4—2006年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当时的研究热点
[19]。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改革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这次林改是在我国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的基础上进行的,木材价格的上升成为这一时期激发农民参与林业经营管理的主要经济因素。林农作为商品林的经营主体,通过产权的约束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提高了收益;明晰产权后也使得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得以持续发挥
[20]。孔凡斌
[21]以2 484户林农的收入作为数据支撑,通过计算整合发现,通过林改,2006年林农的家庭收入同比增长了22.77%,比2004年增长了56.0%,且家庭收入的33%均来自木竹产品销售收入。木材的销售收入以及森林的流转收入是实现林农增收的两个关键点,农户增收、林区林业经济好转是检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的重要指标,因此林权制度的改革也是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形式
[21-23]。孔凡斌
[24]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分析不同指标对15个省(区)林业市场化水平的影响,提出适当放宽林业经济自由化程度,可进一步深化当前林业体制改革成效。